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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4月17日讯(记者 王震远) 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根据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1578号处罚决定书,2023年2月1日,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孙庆如驾驶车辆鲁UK0299进行乘客运输,车辆行驶到黄岛区嘉陵江路加油站西侧公交站被执法人员检查。经查,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与固恩治(青岛) 工程橡胶有限公司签订班车服务合同进行通勤班车服务,2023年2月1日原服务车辆故障,临时借用鲁UK0299进行班车服务,车辆鲁UK0299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青岛欣宇通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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