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受访者)

信网4月18日讯(记者 李美玉)“不到一小时就送达的鲜果,按理来讲品质应该更有保障才对,没想到给我发腐烂变质的东西。”刘女士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她近日通过淘鲜达平台,购买了一些商品,收到货后,发现百香果不仅有多处外疤,甚至底部发白,刘女士认为店家给她发的百香果为腐烂变质产品。店方工作人员表示,给刘女士发货的百香果并不影响食用,能接受的最大赔偿就是为其退款,并赠送5元优惠券。

刘女士称,她于4月12日晚间19点54分,在手机淘宝app的淘鲜达平台,购买了一些食品,实际消费40元。不到一小时,刘女士订购的产品送货上门。收到货后,刘女士发现她花费5.8元购买的2粒百香果存在质量问题。

“百香果果体不仅有不少疤,而且底部都已经发白长毛了,外皮上还有很多黑白点,明显是霉变腐烂。”刘女士称,她当即在线联系到淘鲜达平台反映情况,随后接到了店方工作人员的回访电话。

“他们首先的处理方式是给我5元的线上线下通用优惠券,我拒绝后给出的方案是退货退款。”刘女士表示,店家的处理态度让她感觉敷衍,不能接受,“我发现问题后,就把百香果扔掉了,腐烂变质的东西我怎么可能一直放在家里呢?”

刘女士表示,她希望店方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给她进行赔偿。

对于此事,店方工作人员表示,他此前查看过刘女士发来的涉事百香果照片,但他认为给刘女士发出的百香果并不影响食用:“百香果除了有些外疤之外,从新鲜程度来讲是没有问题的,况且她想要退货,我们联系她上门拿货,她的货又不在,这怎么能说明有问题呢?我能接受的最大赔偿方式就是直接为其退款,并赠送5元优惠券。”

该工作人员表示,店方的处理方式已经足够为消费者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虽然规定消费者有权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百香果属于生鲜,生鲜不在这个范围内,如果刘女士的意思是想要赔偿1000元,那我不会接受。”

对此,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马洪力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食品,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店家按照“退一赔十”进行赔付。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应尽量保留好购物小票以及问题食品,以便有充足的证据向店家索要赔偿,“如果店家拒绝按照规定赔偿,消费者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马洪力说。

信网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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