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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青岛市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以提升监控效能为目标,在管理制度和信息技术上双向发力,构建起实时监控、系统预警、疑点核实、违规处理的闭环动态监控模式,有效提升财政监督水平,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完善制度体系,再造审核流程,提升动态监控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建立起1个办法和N个制度的制度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与一体化预算执行系统相适的《青岛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从动态监控的范围、方式、问题处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与以往相比,新办法更加注重动态监控工作的协同互动和监控结果运用。配套制定了动态监控业务处理规范、动态监控审核业务台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动态监控运行管理。
在财政大监督理念下,对财政内部动态监控审核流程进行革新再造,制定了《青岛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内部工作规程》,增设会商制度,建立起由一个处牵头,相关处协同会商的新流程,实现“一口对外,一口办理”,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监控运转效率明显提高。
升级监控系统,筑牢精准监控网,提升动态监控的质量和效力
今年起全市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该系统为平台,一体化推进全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标准化、协同化和智慧化建设,在预算执行环节嵌入预警规则,对所有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全程监控自动审核,发现预警信息立即开展人工核实,迅速纠正查实问题,在财政资金支付末端构筑一道安全屏障,起到预防和震慑作用,建立起市与区(市)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之间相互关联、纵横交错的全市动态监控“一张网”。
动态监控的精准程度直接关系财政监督的效果,而预警规则是提高动态监控精准度的关键因素。根据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升级了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库,修改完善23条规则,对公务活动、公款使用等进行重点监控,扎紧笼子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筑牢动态监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