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显示,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平综执罚字〔2022〕ZJ0039号。

该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设仲村镇中心校周转房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其罚款15000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