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沧州市考核等次为“好”,位列全省各设区市首位。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是沧州市重点推进的“三件大事”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调度部署,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实施方案,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进程。
在实际工作中,沧州市坚持统筹“节引调补蓄管”的治水措施,不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法治化节水。进一步巩固提升沧州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东光、海兴入选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青县、盐山、吴桥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坚持科学化引水。根据全市用水需求,科学确定引水目标。积极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及山东省有关部门对接,充分利用长江水、黄河水、水库水三大水源,多渠道为农业、生态补水,保障工业和生活用水,全年引水8.63亿立方米。
坚持工程化调水。全面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粮食作物,发展特色经济作物,2021年实施季节性休耕30万亩、旱作雨养种植项目8.9万亩、小麦玉米浅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项目4万亩。
坚持季节化补水。首次从水利部、省政府争取到将生态补水河道由滹沱河延伸到子牙新河和子牙河,补水长度由19公里延长至151公里。首次对大运河进行全线清淤治理,使大运河沿线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引东线长江水、黄河水1.8亿立方米入南运河,有力支持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首次联合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等单位利用李家岸引黄线路为漳卫新河生态补水,河湖面貌显著改善。
坚持生态化蓄水。加快推进水系整治,清淤河渠42条、清理整治坑塘109个,全面提升引蓄外来水和雨洪水能力。2021年,利用河渠、坑塘、闸涵等水利工程,引蓄雨洪水6.2亿立方米。
坚持精细化管水。取水井全部安装电子标识牌、建立电子档案。2021年,关停取水井17040眼,完成省定年度任务的106.5%;在全省率先实现取水许可全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地下水开采。
通过“节引调补蓄管”综合施策,2021年,全市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14亿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定任务目标。截至2021年底,全市超采区地下水位整体回升,深、浅层分别同比回升5.39米、1.9米,均高于全省平均升幅。(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