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按照《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过审核,全省有24家企业符合条件可享受激励性政策。
今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创新出台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政策,提出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铸造、医药七个行业中,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比例两项指标中有一项高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享受一般性激励政策;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比例两项指标中有一项高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重点激励政策。即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评级过程中,如部分环保绩效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享受一般性激励政策的企业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享受重点激励政策的企业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此次享受到政策红利的24家企业中,包括石家庄2家、承德1家、唐山16家、衡水1家、邢台2家、保定2家,涉及钢铁企业12家、铸造企业8家、水泥企业2家、制药企业2家。通过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审核,6家B级企业可按照A级企业进行管理,9家B-级企业可按照B级管理,6家C级企业可按照B级(B-级)管理,3家D级企业可按照C级进行管理。
为助力工业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绩效等级,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工信、发改、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和“研发投入比例”绩效基准值,并从6月份开始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和环评服务百日攻坚活动,组织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下沉一线,对企业实行精准帮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马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