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受理登记前应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的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在完成对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后,对该宗不动产进行登记。
二、哪些情况的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
1、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2、赠与房产。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三、不进行房产公正能省哪部分费用
1、公证费
赠与房产:在此之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继承房产:以北京为例。除遗嘱继承外(遗嘱继承无公证费),继承房产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或收益额的2%),不低于200元。
2、房产评估费
法定继承房产的时候,得房者需要交房产评估费,新政策实施后,这部分费用可以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