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养证可以补办吗
收养证可以补办的。补办收养证手续如下: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
收养满足什么年龄条件
收养的年龄条件是收养人须年满三十周岁,被收养人须不满十四周岁。
1.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年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最重要的是,收养人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三、
收养登记后多久能解除
民法典对收养关系解除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找法网提醒,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自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