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观看盗版犯法吗

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违法。

如果只是购买盗版视频自己在家里看,无复制、传播等获利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执法部门追究,可能被没收光碟,接受批评教育等。

如果购买视频自己观看以外,还存在复制、传播等行为,无论是否获利,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

贩卖盗版光碟犯什么罪

首先,根据盗版光盘内容看涉及哪个罪名。然后,依此罪名,根据盗版光盘的数量、经营额、违法所得数额等,判断是否构成此罪。

贩卖盗版光碟,盗版光盘的内容没有涉及煽动分裂国家、歧视少数民族、淫秽等,其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

根据盗版光盘内容确认罪名:

1、盗版光盘的内容涉及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涉及第一百零三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2、盗版光盘的内容涉及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罪名涉及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本罪根据情形、后果而定。

3、盗版光盘的内容涉及淫秽的,罪名涉及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本罪根据数量、获利定罪。其中,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以本罪论处。另,根据数量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4、盗版光盘的内容没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罪名涉及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三、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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