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筑合同包括哪些类型的合同
建筑合同包括的类型合同有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或按照其标准分类的合同形式等。《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应该采用书面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哪些要求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如下:
1.合同主体一般为法人
本条并没有对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作出限制。找法网提醒您,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再加上我国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一般也只能是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2.合同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
所谓工程,是指比较大的复杂的土木建筑。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
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因为涉及城市建设规划,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完成的建设具有不能移动的性质。因此,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的成果验收,国家都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4.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三、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建筑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
2.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互对立。
4.合同的缔结有当事的自由意志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