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嘱信托的功能是哪些
遗嘱信托的功能是保障财产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进行继承,避免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也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
设立遗嘱信托需要注意的事项
1.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2.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3.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4.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5.遗嘱信托中最好能考虑民法上有关“特留分”的因素。换句话说,不可将所有遗产信托给指定的某一人(身心障碍的孩子),而必须依民法上“特留分”的规定将一定比例的遗产给拥有继承权的人(例如其它子女)和生前由委托人抚养的人。
6.遗嘱信托中要明确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的方式(例如每月给付受益人多少钱),及信托终止后信托资产如何处理的方式。
7.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
三、
遗嘱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1.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证明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有关公证事项进行审查;
3.审核通过后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