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事纠纷开庭后还有什么程序要处理

1.核实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

2.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等;

3.宣布开庭,进行法庭调查;

4.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被告答辩;

6.原告举证,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明的内容以及证据的证明力;

7.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谈质证意见;

8.被告举证,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明的内容以及证据的证明力;

9.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谈质证意见;

10.法官总结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并针对该焦点问题向双方当事人发问,还原案件的基本事实;

11.法庭辩论辩阶段:首先由原告辩论发言,而后被告辩论发言,最后双发互相辩论,在此阶段,在前面陈述过的观点尽量不要再重复,容易引起法官的反感;

12.法庭调解阶段;

13.双方做最后陈述,看笔录签字,休庭。

二、

民事纠纷调解后会有案底吗

民事纠纷调解后不会有案底。具体如下:

1.民事纠纷只是在派出所留有问询记录或调解记录;

2.留有案底的是属于刑事案件;

3.民事纠纷如果上升到刑事案件就要留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三、

民事纠纷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民事纠纷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具体情况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段累计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4.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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