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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共享电动自行车近日出现在深圳街头,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结果并不十分令人满意,交通安全管理漏洞有不少。
电动自行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市民短途交通的刚需,不仅有助于解决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也有益于推动绿色出行,带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生产与消费。
近年来,深圳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出现新的变化:由早几年的“限电”政策,逐渐放宽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取消了大量的限行路段,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这种管理态度的转变,体现出深圳体恤民生、包容发展的政策价值取向。敏锐的商家更是从中发现了商机,悄然在深圳的街头再次推出了共享电动自行车。
那么,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深圳准备好了吗?从本报记者走访调查的情况来看,恐怕还没有。
首先,从市民的态度来看,有赞有弹。这一方面说明,共享电动车在深圳既有着现实的民生需求,也有着出于诸如乱停乱放给城市添堵等各种担忧而引发的反对声音。如何在众声喧哗中寻求民意的共识,显然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
其次,从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者的运营状况来看,也是没有准备好。本报记者调查发现,现在运行中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至少存在着“非法改装”、没有脚踏、没有头盔或者头盔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以及未成年人可以开锁等安全漏洞。
道路交通,安全第一。如果安全关没有把牢,就完全可以一票否决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合法性”。但是对于有着切实民生需求的新事物新业态,也不必一棍子打死。
说一千道一万,无论从交通安全还是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说,在各方做好充分准备之前,共享电动自行车还当缓行。各方当就此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扬其长避其短,不打无准备之仗,才能让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