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今年“结息日”的数据,全市29.41万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结算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2.15亿元,同比增长9.86%。利息已转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您的尾号****住房公积金账户于2022年6月30日结息,利息收入……”相信最近很多人都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一时间成为“朋友圈”热议的话题,有人还配图短信截图,直呼:“瞬间感觉发了一笔财!”
原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本次结息年度为2022 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年度利率为1.5%。
需不需要职工自己去办理结息业务?结算的利息是否归个人所有?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结算的利息自动转入个人账户内,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而公积金结算的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与余额一同转存为下一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账户本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权利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同等的利息收入。
据悉,缴存人想要查询自己有多少利息,一种方法是直接前往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窗口查询,另一种方法就是登录“浙里办”APP,在丽水住房公积金核实个人身份后,在“账户明细”中查询,“摘要信息”为年度结息的就是本次结息额。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