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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要求和“推动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恢复”目标,近日,广西印发《关于加快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12条措施进一步培育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更好发挥餐饮业繁荣市场、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
在支持餐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方面,对自2021年起年营业额首次达到200万元,自2022年起年营业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餐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50万元;对自2022年起,年营业额每新跨上一个亿元级台阶的餐饮企业奖励15万元,每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评选自治区级餐饮龙头企业,对桂菜和广西米粉企业“走出去”给予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广西老字号”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在强化供需对接服务方面,创新开展“中华美食荟·味道广西”餐饮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建设预制菜配送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持续举办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加强区内外餐饮企业行业交流合作。鼓励各设区市打造特色美食集聚区、高品质美食街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及改造提升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餐饮小摊小店发展,对经自治区评定的特色集聚区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政策保障方面,建立餐饮企业与金融机构联系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为餐饮企业提供融资和增信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组建餐饮业纾困专班,及时收集汇总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