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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规范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工作,近日,省工信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办法包括基本原则、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配套制定了项目申报书,通过规范项目的申报、评选、管理、保障等具体环节,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分行业、分领域、分规模打造一批引领性强、易复制易推广的示范标杆。

支持范围:本办法所称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是指以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型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主导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包含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企业、应用场景、标识解析、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等,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平台,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色型平台和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平台。支持省级以上示范平台(含当年评选的)持续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标杆企业。支持发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及5G全连接工厂。

(三)应用场景。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攻关,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形成成熟解决方案,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亟待突破的痛点难点。

(四)标识解析。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运营单位实施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开展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设备健康管理等应用,服务工业企业上标识、用标识。

(五)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支持省内工业APP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主要包括:一是在产业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体现“强链”作用,具有高支撑价值的安全可靠工业APP;二是面向“工业五基”领域,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工业APP;三是行业通用性好、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的通用工业APP;四是可赋能新型制造模式的企业专用工业APP。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当在辖区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组织实施:按照主体申请、地市初审、省厅审定、公示发布、实施奖励的程序组织实施,并明确了省、市、申报主体、专家等各方职责。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制报送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省工信厅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初审包括企业是否重复申报、材料是否缺失等。省工信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或演示察看,提出入选项目名单。项目名单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项目主体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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