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恢复和扩大消费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扩大消费二十条”),其中提及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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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消费金融有助于改变居民“流动性约束”,显著提高消费灵活性和便利性,同时还有助于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在助力经济社会恢复、畅通经济循环的过程中,消费信贷对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考虑到居民风险偏好修复,消费场景逐步完善丰富,配合扩消费政策全面落地,银行进一步加大降低实体融资成本。”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预计,未来消费信贷还将持续回暖。

划定多个重点支持领域银行产品优化需贴近真实需求

此次“扩大消费二十条”划定了部分金融需要加大力度支持的相关领域。扩大消费二十条指出,要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

“此次监管部门划定的相关行业,均是除大宗消费之外与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领域。”董希淼表示,加大这部分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助于进一步拉动消费信贷的增长。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此次“扩大消费二十条”意在继续巩固文旅、住宿和餐饮等方面的良好复苏势头,同时,满足市场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金融服务需求,释放体育健康、养老托幼、家政方面的金融消费潜力。

植信研究院亦指出,“扩大消费二十条”意在从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和提升健康服务消费等方面着手来扩大服务消费。近年来,服务消费占整个消费比重已超四成,扩大和提振服务消费能有效加快消费增长。

事实上,今年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已经出现了复苏势头。根据央行发布的《2023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住户消费贷款增速回升。2023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住户消费性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8.75万亿元,同比增长12.4%,增速比上年末高8.3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7171亿元,同比多增6076亿元。

在信用卡专家董铮看来,未来提升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需在产品优化等方向上下功夫,要让产品优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的刚性需求,才能够有效地拉动消费需求的增长。而此次“扩大消费二十条”中提出的相关领域,可作为重要的突破口。

此外,明明预计,在扩内需、稳经济的政策指导下,银行还将继续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搭建起金融机构、消费者和消费品之间的桥梁,刺激居民消费,释放经济活力,为消费市场稳定恢复发展提供支撑。

消费信贷利率已较低仍有下调空间但相对有限

“扩大消费二十条”中还指出,在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

周茂华认为,目前小额消费利率主要受机构负债成本、市场供需、利率走势及行业竞争等方面影响。从目前市场利率、行业竞争等方面看,小额消费贷利率仍有一定下降空间,但空间较前几年明显压缩了。同时,过低消费贷也可能增加跨市场套利风险。

今年以来,消费信贷利率的优惠力度明显增加。据贝壳财经记者了解,今年7月以来,各家银行信用卡分期促销活动频现,部分银行分期限时优惠后的利率低至2.88%,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5.27%。与此同时,部分银行消费性信贷亦打起价格战,部分银行消费信贷利率低至3.5%以下。

“随着经济的回暖,消费性贷款余额的恢复趋势逐渐明确,银行已经提前发力。”华东地区某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对于银行而言,消费信贷领域已经成为银行信贷进一步增长的较好突破口。

不过,对于未来利率方面的优化,明明表示,降低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将有助于增加消费信贷,避免贷款成本过高制约借贷的积极性,从业务发展和响应政策的角度,贷款利率仍有下行空间;但考虑前期已经有所调整,因此预计下调空间有限。

周茂华亦认为,目前小额消费利率主要受机构负债成本、市场供需、利率走势及行业竞争等方面影响。从目前市场利率、行业竞争等方面看,小额消费贷利率仍有一定下降空间,但空间较前几年明显压缩了。

此外,在还款期限和授信额度方面,明明认为,金融机构还应结合客户数据,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创新推出符合不同消费特点的消费贷款,满足多样化、定制化需求。同时,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获客能力,提升风控水平,增加业务灵活度。

董希淼建议,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下调信贷产品利率,增加授信额度,延长授信期限,通过积极创新消费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产品和服务提高对汽车、餐饮、家居、旅游等与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企业和居民消费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可以考虑放开对消费金融公司场景限制,支持其推出新能源汽车、二手汽车贷款。

应注重真实消费行为加强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

“扩大消费二十条”在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的同时,还明确指出,“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监管部门强调“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以贷还贷”,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等领域;另一方面亦是防止过度借贷。

事实上, 此前由于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与房贷利率形成倒挂,部分银行曾出现了客户以个人经营性贷款置换房贷的现象。为此,原银保监会随即出手整顿,部分银行及从业人员因此受到处罚。

“增加消费信贷、发展消费金融,应坚持合理、规范的原则。”董希淼指出,虽然近两年来,居民杠杆率有所回落,但仍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因此,消费信贷发展应在适度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可盲目过度增长,服务对象并非越下沉越好。

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杠杆率自2011年以来上升速度很快,到2020年末已攀升至72.5%附近,相比2011年已累计上升超过44个百分点,比2019年上升了7.4个百分点。

在董希淼看来,居民个人应坚持理性借贷,将自己债务水平保持在合理限度之内,一般而言每月还贷支出不应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半。特别是年轻客户,不可通过“以卡养卡”“以贷还贷”等方式盲目借贷。

此外,董希淼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消费信贷约束机制,设置个人可借款的机构数量和授信额度上限。另外,在互联网贷款暂行办法等政策约束下,互联网平台的网络借贷、小额贷款等可能转向助贷模式,建议征信机构可适时推出个人“共债”指数并出台相应管理要求,允许金融机构和助贷机构等同步接入,进一步对“共债”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姜樊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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