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稿)》近日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拓宽留用地兑现方式。在原有货币补偿、物业置换、实物留地三种兑现方式的基础上,将纳入“三旧”改造、折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也一并予以明确,并鼓励各区探索新的兑现方式,探索建立兑现过程中留用地权益核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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