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500元的新增岗位补贴受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快来一起来看看吧!

补贴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首次在我省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参保归属地在漳州市的劳动者。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就业、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参保人员新增岗位补贴,1名参保人员仅能享受一次新增岗位补贴。

申请审核流程

以“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核查新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社会保障卡个人账号数据,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新增岗位补贴资金发放至来漳在漳新就业劳动者的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不在“免申即享”名单内但自我评估认为符合新增岗位补贴领取条件的参保个人,需向参保归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2023年度个人申领新增岗位补贴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外省来漳人员须申领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或本人银行卡原件或复印件;4.现有信息无法比对确认参保身份的劳动者,需出具参加我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凭证。

受理期限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

补贴登记表请扫码下载

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来源:漳州人社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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