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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动员全省广大职工会员积极参与促消费助发展行动的通知》,安排一次性集中发放全年工会会员福利电子消费券,动员全省各单位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各单位工会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将今年未发放的工会会员福利采取电子消费券的方式,于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集中发放,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消费完毕。各地可以参照各级政府消费券发放方式,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发放,鼓励通过“湘工惠”App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应当支持省内各商场、超市、酒店、餐饮、文旅等实体商家消费,电子消费券不能转赠和提现。

湖南省总工会相关部室负责人表示,各级工会要严格规范用券,不准以消费券的名目,变相用公款送礼;不准违法违纪违规,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索拿卡要;不准借机向职工会员推销过期、变质、劣质的商品或物资;不准搞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和公款吃喝;消费券的发放平台应公开公平依法选择,并符合工会财务管理相关规范。

同时,湖南省总工会倡议,各单位工会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参与,既积极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又购买新型消费的升级换代产品,努力营造大众消费、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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