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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等行政部门形成合力,有效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得到持续推进,生态保护监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波介绍,在刑事检察方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92人,提起公诉338件531人;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232件307人。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共立案822件,发出检察建议413件,提起公益诉讼34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7件,民事公益诉讼5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9件。所办案件既包括国家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也包括重点湿地、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文玺表示,通过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不断探索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提升监测能力等手段,有效形成了“综合监管、定期考核、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压实了地方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有效提升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据监测显示,祁连山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循环能力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保护区内75.36万公顷林地森林蓄积量持续增加,75.27万公顷草原生态稳定性不断增强,5.21万公顷水域面积更加稳定,旗舰物种及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上升。

据了解,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经调整优化后,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大类构成,共计158个,总面积为990.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27%。同时,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总面积1254.51万公顷,占甘肃省总面积的29.46%,红线覆盖了甘肃省“三屏一带”重点生态功能区中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功能等极重要的区域,全面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网络,筑牢保护底线和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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