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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监委近日公布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林违法违纪案细节,陈林因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自2021年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00余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4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在办案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的同时,对问题症结的深入分析工作同步启动。

四川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分析案情发现,粮食购销领域问题多发背后,是长期责任虚化、监管缺位、制度空转、利益勾连相互交织、相互叠加、相互助推的结果,治理需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

结合案件查办以及前期探索试点等情况,四川省纪委启动常态化开展“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明确盯住责任、制度、案件、人员、钱款、粮食等“九盯”工作法,推动守护好“天府粮仓”。以盯“人员”为例,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盯住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中有审批、执法等权限的人员,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粮库)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库管、检验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通过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

四川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纷纷探索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举措。如广元市纪委监委通过市、县纪委书记定期“巡库”方式,对日常监督、驻点监督、巡察、审计移交的涉粮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逐一梳理甄别。绵阳市三台县纪委监委出台“纪委书记盯粮库”工作手册,分类细化问题处置、主管监管部门履职等工作流程图,细化配套涵盖182个风险点位的风险清单和65张监督清单。

监督、办案与治理一体推进,“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的治理成效逐渐显现。目前,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发展改革、粮食部门出台修订600余项制度规定,建立起靠制度“管权、管粮、管库、管人”的管理体系,四川省113家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从148家调减至40家,平均储量从1.4万吨增加到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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