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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6月21日讯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情况的通告,涉及市北区初俭风鸡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柴鸡、鸡胸肉。
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肉厅B85号,市北区初俭风鸡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柴鸡、鸡胸肉,经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针对市北区初俭风鸡产品经营部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该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