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英语将爱情演绎到底


(资料图)

的第一步总是男方或是女方提出邀请,然后两人一起出去吃个饭,参加娱乐活动什么的。这时候,就要用到date这个词。它既可以作动词用,指邀请约会,也可以作名词用。当名词使用的时候,它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约会这种社交活动,另一个是指约会对象。在美国,date什么人只能说是恋爱的前奏曲。如果在约会中双方发现并不合适,很快就会停止约会。好,就让我们看几个例子,看看date这个词是如何使用的。

Date当动词使的时候,可以是及物动词,也可以做不及物动词。比如下面两个例子:

Adam wanted to date Joanna, but he never asked her out.

(Adam想和Joanna约会,但他从没发出邀请。)Ask someone out在这里的意思就是邀请什么人出去约会。

If you wanna date, you’d better get yourself clean.

(如果你想约会,你最好把自己弄干净些。)

Date做名词的时候,可以指约会本身。例如下面一个人在大谈约会经验:

At first, I just wanna have a date with her, but then I found out she was such a cute girl.

他的意思就是: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只是想和她约会看看,但后来我发现她可真是个可爱的女孩。

Date还可以指约会的对象。一定要注意,它只能指关系还没确定的男女,如果真的成了男女朋友,再用这个词称呼对方,会显得很生分。比如,在一次舞会上,一个男孩终于邀请到他心仪的女生。他说:

You know what? Julia will be my date tonight! She is my dream lover!

(你知道吗?Julia今晚是我的约会对象!她可是我的梦中情人啊!)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在相互介绍中,也最好别说和你在一起的男孩或是女孩是你的date,那样显得怪怪的,只用说是friend就足已了。

由于现在大家工作日益忙碌,没有什么时间参加社交活动,再加上有的人性格内向,所以很难找到合适的伴侣。因此,各种婚介所,情侣介绍所都应运而生。这些机构,掌握了很多男女的资料,然后再按照兴趣,性格,以及对伴侣的要求把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组合在一起。这时候两个人的约会,就和普通的约会不太一样了。这种约会,在英文里被称之为blind date,中文里好像没有对应的词语,但是大体意思就是那种盲目的约会,或是冒险约会。比如说下面一段对话:

I have a blind date tonight. I don’t know what to wear, can you help me?

Sure, I can help you with that. But, are you sure about the blind date?

(我今天晚上有个冒险约会。我不知道穿什么好,你能帮帮我吗?

当然啦,我可以帮你想想主意。但是,你对这个冒险约会有准吗?)

除了介绍所,媒人介绍的约会可以称之为blind date,和网上认识的异性(或者同性)约会,也可以叫做blind date。在美国,有关blind date的节目很受大家,尤其是年轻人的欢迎。一对对互不认识的男女的约会,被拍摄下来,然后双方又各自谈对对方的感受,非常有意思。但是,blind date有时候还是存在一定危险的,例如约会时发生的强*案(date rape),在美国很常见。因为自愿和强迫的界限非常难划清,这类案件通常都很难处理。

除了blind date外,还有double date。这并不是指一个人脚踩两只船,同时和两个人约会。看过《流星花园》的,一定还记得杉菜和道明寺,小优(优纪)和她的男友举行过一次“四人约会”。Double date就是指这种“四人约会”,即两对情侣一起出去。比如说下面这句话:

Jonathan and Hillary went out with Billy and Roseanne on a double date.

(Jonathan,Hillary和Billy, Roseanne一起进行了一次“四人约会”。)

在如今的年代,青年男女同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要两厢情愿,搬到一起住,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同居就一点压力也没有。要知道,美国有的地方可是十分的保守。不过当然了,在这种地方,大家的道德意识也是很强的。因此,如何称呼同居的对象,也就成了个尴尬的问题。

按照我们的想法,同居的男女朋友难道就不是男女朋友了吗?称他们为“男朋友”,“女朋友”不就完了。可是要知道,美国人有个习惯,就是一有一样新的事物出现,就要相应地发明一个新的词汇。说它是好习惯也好,坏习惯也好,总之,同居的男女朋友和传统意义上的男女朋友是不一样的,因此要给它取个名字。

有人提出了significant other这个名称,这个词组在美国还很流行,意思就是指对你很重要的另一半,通常都是男朋友,女朋友。但这个词组比boyfriend, girlfriend的感情色彩更浓,所以指同居男女朋友还算是合适。但是,如果有人用到了,他并不一定在说,我所指的人在和我同居。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句:

Although I go out with him now, I don’t think he is my significant other.

这个女孩的"意思就是:“虽然我现在和他交往,但我并不认为他是我的另一半。”在这句话里,go out with someone的意思不是和什么人出去,而是和某个异性交往。

不过,significant other这个词组虽然好,但你不会听到有人用它介绍自己的同居对象的。没有人会说:I’d like you to meet my significant other.

因为没有合适的词,有人就半开玩笑的说,干脆就叫他们er-ahs好了。他的理由是,每次遇到介绍这种情况,大家就会支支吾吾,说:I’d like you to meet my…errr…ahh…. (我想介绍你认识我的……嗯……啊……)。还有人给他们取了名字,叫他们shack-in-law。可是这些也就是大家开开玩笑罢了,并没有人真正地使用它们。

80年代的时候,美国政府为了普查这种未婚的特殊状况,就发明了POSSLQ这个缩写,它的发音像是possel-cue,它代表的意思是:Person of the Opposite Sex Sharing Living Quarters。但是20多年后,你是绝对不会听到有人使用它的。

所以,这么长时间了,在美语里,还是没有一个合适的名词来定义同居的男女朋友。

在恋爱和婚姻中,我们还常常会碰到一方对另一方不忠诚的事情,这时候,就可以用到cheat这个词。比如下面的这个人,就在谈论她所认识的一对情侣:

Jerry always tells Laura how much he loves her, but when he has any chance, he never hesitates to cheat on her.

(Jerry总是口口声声告诉Laura他有多爱她,可是他一旦有机会,毫不犹豫就会去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这种口是心非的人,是不值得去爱的。而对于美国人来说,欺骗是最让人不能容忍的事情之一了。任何形式的欺骗都会让一个人的形象大打折扣,声誉下降。比如说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事件,虽然公众接受了他的道歉,但对很多美国人来说,他已经不值得信任了。

Cheat这个词除了可以指在恋爱,婚姻中的不忠实行为外,还可以指“作弊”,例如考试作弊,偷税漏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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