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陈先生,妻子家在温州,上个月,他接了一单顺风车生意,双方私下约定,一起把车从湖北开回温州。不过到温州后,这辆车竟然被搭乘顺风车的乘客给卖掉了。

线下接了顺风车


(相关资料图)

新车却被乘客卖掉了?

今年2月,陈先生在湖北一家4S店买了一辆东风风神轿车,车价是7.89万元。3月,陈先生准备和老婆一起回温州看望老人,因为担心开长途过于劳累,于是打算在哈啰平台接一单顺风车生意,平摊下成本。

哈啰平台上很快有位乘客接单,但对方提出微信联系,陈先生也同意了,原本要走平台的顺风车生意,就成了私下协商。从聊天记录看,双方约定,乘客与陈先生一起开车,也要承担驾驶员的角色,产生的高速费、油费,双方一人一半,但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不过,车在衢州高速上出了交通事故。陈先生提供了事发照片,车子左前车门有刮痕,后视镜也有破损的情况。陈先生说,发生事故时,是他在开车,交警也判定他负事故全责,因为车子还可以正常行驶,陈先生决定先到温州再维修车子:“拼车司机和我说,他是温州本地人,有朋友开修理厂的,可以优先修我们车子,我们可以早点回去,我就同意去他找的那个修理厂了。”

据陈先生介绍,修理厂在温州苍南,对方还负责协调处理保险理赔工作:“3月20号,拼车司机和我说,车子的定损金额已经下来了,要打到车主本人的银行卡里,让我拍一张车主本人拿着A4纸、身份证正反面以及银行卡的照片。当时我还打电话给保险客服问过,保险说是正常的,我就发给了那个人。”

不过奇怪的是,这都过去半个月了,陈先生迟迟没有等到保险理赔,他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对劲,于是赶到修理厂,却听到了一个出人意料的消息:“老板说车已经被那个人在3月20号开走了,我报警之后发现车子已经被卖到水头镇了,我找到车,遇到另外一个人说,车是在二手市场买过来的,而且已经过户了。”

陈先生了解到,车子被卖给了一位冉先生,当场,冉先生提供了一份购车合同,卖方上面写的就是陈先生妻子姜女士的名字,记者注意到,卖方签章上还有手印。

陈先生和妻子一再确认,卖车的事情,他毫不知情,那么这一系列又操作是怎么完成的呢?

陈先生介绍,车是2月17日新买的,所有的证件都放在车里:“我去问过这边车管所,他说这里过户不需要原车主去,只要发票绿本之类的证件就可以过户了。”

现在陈先生怀疑,车是被那位乘客卖掉的。可对方是谁?在哪儿工作?陈先生一无所知。不过他手上有乘客的电话,记者按照陈先生给的乘客电话拨了过去,对方关机。

新车已经过户

乘客是否涉嫌诈骗?

自己的车,平白无故就没了,陈先生也联系不上当初的乘客:“警察说按照法律程序车已经过户给那人了,那人也有合法的购车合同,如果我去把车开回来,就属于盗窃。”

陈先生说,自己没有维修厂的电话,不过他之前去找过对方,了解到一些信息:“修车店的老板说,这部车是我和那个人一起送过来的,所以他来开车就让他开走了。拼车乘客说车不修了要拿去卖掉,3月20号,修理厂就已经取消这个订单了,但是我本人是不知道的。”

按照陈先生的说法,现在车子被卖给了一位冉先生。记者从冉先生那里了解到,这辆车他是从温州苍南林健车行购买的。陈先生之前也找到过二手车行,记者按照陈先生给的电话联系到车行负责人林先生。林先生介绍,卖车给他的人姓江:“他说这车是他从朋友那儿买来的,在高速上撞了,他不想要了,我就花4万2买过来了。我们做二手车,只要他手持身份证,有身份证正反面、行驶证绿本就可以了,没有要求必须是本人来。”

车行表示,卖陈先生车子的人,之前也在温州当地做二手车生意,可以说和他们是同行。

针对陈先生目前遭遇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小强帮忙团的特约律师。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吴迪

拼车的人相当于虚构事实,跟原车主说的是修车理赔需要资料,然后以这样的方式骗到了资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这个车子卖掉了,钱他也拿走了,所以这个可能涉嫌诈骗罪。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讲,修理厂没有和车主本人核实过,显然也是有过错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陈先生已经向辖区内的苍南钱库派出所报警,警方已经介入。另外,记者也从哈啰平台了解到,平台是坚决禁止和抵制线下交易行为,陈先生虽然绕开平台,走了下线,但毕竟乘客一开始是在平台上联系的,后续平台也愿意协助警方进行调查。

(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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