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然赢了官司,但能不能拿到钱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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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昌野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昌野药业公司)数名前员工近日向澎湃新闻反映称,昌野药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昌军近来陆续向该公司的14名员工借钱,本金累计已逾1500万元。今年1月,南岸区法院作出判决,分别判决姚昌军归还本金及利息,并由姚昌军夫妇担任股东的重庆康本保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4月7日,姚昌军就此回应称:“我的资产都被冻结了,现在拿不出一分钱。我自己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员工出借逾千万
据昌野药业公司前员工代表张先生称,昌野药业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在重庆一度开有上百家药店,是重庆知名药房之一。从2010年起,姚昌军就开始陆续向公司员工借钱。其中,包括张先生在内的14名员工累计出借姚昌军超过1500万元。
“他(姚昌军)告诉我们是企业经营困难,需要资金渡过难关。我们对企业还都是有感情,也是企业的一分子,便把钱借给了他。” 张先生介绍,他们中最多的一人出借了720万,最少的也有几万元,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
张先生称,姚昌军的借款远不止这些。2018年1月,姚昌军夫妇签署的一份《承诺书》显示,昌野药业公司、康本公司等公司由于资金短缺曾向员工和社会人员借款2230万元。康本公司承诺,该借款如关联企业不能按时全部偿还,该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并使用该公司药品及投资上海复星创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基金3000万元作为保障并补偿给债权人。
由于姚昌军未能归还借款,张先生等14名债权人于2022年1月分别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姚昌军夫妇等未出庭应诉。今年1月,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分别作出判决,姚昌军归还本金及利息,并由康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判决书显示,康本公司出具《承诺函》,系其对关联公司的全部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意思表示,未约定保证期间,由康本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因康本公司系由姚昌军夫妇各持股50%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昌野药业公司的关联企业,对其向员工及社会人员借款的事实应属明知,因借款涉及人员较多,《承诺函》即使未详细列明担保的债权,但其意思表示明确,能够依此确认对应的债权范围。
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成失信被执行人
南岸区法院作出判决后,因无法联系上姚昌军送达判决书,于3月9日发出公告,要求姚昌军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该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4月7日,姚昌军就此回应称:“我的资产都被冻结了,现在拿不出一分钱。我自己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信息显示,姚昌军已是失信被执行人。来源:天眼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姚昌军已于2020年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姚昌军涉及三起案件,均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仅其中一起案件的执行标的就超过1.48亿元。
张先生称,康本公司虽被判承担连带责任,但《承诺函》承诺作为保障并补偿给债权人的药品、3000万元基金均已被法院执行给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下称:国药重庆公司)。他们在起诉姚昌军之前曾向国药重庆公司反映沟通过此事,该公司权姓工作人员答复称,建议他们去法院起诉姚昌军,等法院判决了再沟通协调此事。但目前,国药重庆公司尚未就此事与他们协调。
4月8日,上述权姓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公司近几年已更换好几个负责人,她不清楚此事的具体情况。
张先生等14名原告的代理人、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表示,南岸区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生效后,张先生等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如确有证据证明姚昌军等人以不能实现清偿的基金收益作为保障提供给债权人,实行了骗取他人财物的情形,则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如果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则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