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儿被母亲带到宾馆疑遭生母朋友猥亵,丈夫报案后不服警方不予立案决定,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后获警方立案。
4月22日,甘肃定西临洮当事人宋先生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家属得到警方反馈,认为不构罪。
>>>女童回忆宾馆一幕
(资料图)
“妈妈在洗澡,我告诉了,妈妈没管”
2020年11月,宋先生和妻子发生争吵后,妻子带着6岁女儿离家出走。2021年暑假,妻子领女儿住进一男子在兰州登记的某宾馆客房,宋先生称这名男子趁妻子洗澡对女儿进行猥亵。2022年4月,妻子起诉宋先生要求离婚。
宋先生提供的检查报告单和门诊病历显示,女儿是细菌性炎症,处女膜缘有缺口。宋先生表示,当时医生建议他直接报案,“一开始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孩子母亲就起诉离婚了,直到我感觉孩子不对劲,带孩子看病后才得出的(猥亵)结论。”
4月22日,在征得监护人宋先生同意后,记者询问女童,她称事发当晚的客房是那位“叔叔”订的,在妈妈洗澡期间,“叔叔”动了她的下身,事后她曾告诉妈妈,但妈妈没管。
>>>3人挤一张大床
“妈妈睡中间,她睡边上,叔叔睡里边”
宋先生告诉记者,女儿并不是被摸了一下那么简单。“孩子已经被问了好多次了。孩子说那个叔叔是用的手指,当时她看了3集动画片《蜘蛛侠》,她做笔录是这样说的,民警的笔录中都有记录。”
2022年6月,宋先生带着女儿报案,“孩子是当着民警的面也是这样说的,因为我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给民警说的时候我一直在场。”
宋先生表示,事发当晚,3人挤一张大床就寝。“孩子说那天晚上,妈妈睡在中间,她睡在边上,那个叔叔睡在里边。”
宋先生告诉记者,女儿所受侵害并未停止,“第二次是在2020年底或者是2021年过年的年前,在这个男的家里面,又用手指……孩子第二天也告诉她母亲了,但她置之不理。”
宋先生认为是妻子把孩子领到他家里的,“这个男子家离我女儿姥姥家近近的。”
>>>检察院立案监督
半年前派出所受案,县公安局刑事立案
2022年8月18日,临洮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显示,接报后,警方对女童母亲和涉案男子分别进行了询问和讯问,女童还对该男子进行了辨认,但其否认实施猥亵,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民警调取医院就诊记录,女童下体炎症无法确定是猥亵行为造成。经综合分析认为,没有证据证实犯罪行为发生,遂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宋先生不服,向临洮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获受理。2022年11月,辖区派出所受案,临洮县公安局按刑事立案。
“前天(4月20日),我带女儿去临洮县公安局询问案件调查进展,警方说没有犯罪事实。之前一位认可孩子笔录说法、立案的领导不让我们录视频。”
>>>警方都找不见人?
“妻子避而不见换电话,父亲娘家堵门”
从警方立案至今,已经过去半年,宋先生质疑警方未找妻子调查核实。“当地派出所去年11月受案至今,公安就没找见孩子母亲,我给派出所打电话,给我说‘我们都找不见人,你能不能找见人’?”
宋先生直言:“我也找不见她,她之前的电话早就换掉了,根本打不通。她父母都知道她的电话,但不给说,去问总是说‘你想咋弄就咋弄。’今年1月份,还是我父亲堵在他们家门口找到的。”
>>>火车站偶遇妻子
“她看见就跑,连亲生女儿都不敢面对”
“我对她太好了,她把我女儿害成这样,不理不睬。”
宋先生举例说明,“4月10号早晨,我和女儿从外地返回,在兰州火车站。孩子想吃牛肉面,我领孩子去吃,孩子亲眼看见她亲生母亲了,她看见女儿在那儿吃牛肉面,她看见就直接跑了,她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敢面对。”
宋先生否认自己父女俩认错人,“她本身也是去吃面的,她可能也是从外省回来,她一直是在外省,连派出所的民警都找不见她。”
>>>岳母称警方调查过
“如果真有那事早就把我们女儿抓走了”
4月2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宋先生的岳母,女童的姥姥证实夫妻俩还没离婚。
“你们去了解吧,他一口胡言,嘴上没一句是真实话,他现在就是神经病的样子。”
记者询问其女儿的联系方式,女童的姥姥表示:“电话原来有的,现在人家把电话号码换了,给我不说,所以女儿电话就没有,我现在联系不上她,再跟她联系又有什么用啊?现在他没有一点证据,能相信他说的话吗?”
女童的姥姥告诉记者,“不能信他,他天天找公安,这是胡扯淡,警方找我女儿调查过了,如果真的有那个事情,早就把我们女儿抓走了。你再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此前,33岁涉案男子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自己与宋先生的妻子只是朋友,否认在宾馆和家中对女童做过猥亵之事。
>>>辖区派出所回应
调查完后向临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转交
4月22日,记者致电临洮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办案民警,询问是否联系到女童生母进行调查。
“你们媒体需要(报道),和我们当地的公安部门联系,我们弄(调查)完之后向刑警(大)队转交过去了,拿着你的手续,具体什么事和临洮县公安局联系吧。”记者询问案件调查进展,办案民警说完即挂断电话。
法律人士谭敏涛认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基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差,未成年人的口供较为关键。谭敏涛建议可以对未成年人受伤的部位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是否受到侵害,可以此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