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5日),有网友提问:网上看到上海在劝外地人返乡,还说会资助外地人返乡,有这回事吗?

对此,上海发布回应称:

上海并没有让来沪人员离沪返乡。民政部门负责人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疫情期间,针对外地来沪且在沪无固定住所的社会流浪人员,如有困难,将帮助其离沪。您所说的传闻,可能是对这个信息的误读。

上海继续强化“非必要不离沪”,离沪人员除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24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此前在4月15日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就如何帮助各类社会流浪人员作出回应:

市民政局局长蒋蕊说,居无定所的社会流浪人员始终是社会救助工作领域高度关注的对象,因为他们流动性强,自身防护力比较弱,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出台相应措施,指导市、区两级社会救助机构,尽全力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救助,确保他们身体健康和防疫安全。

当前本市的社会流浪人员与传统意义上的流浪乞讨人员有一定差异,从市民政局做的一些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比如因酒店旅馆封闭、高铁和公共交通暂停之后短暂滞留;也包括此前在工地、市场等务工场所居住,现因封控被要求离开,又一时找不到居住地的人员;三是来沪求职未果,又暂时不想离沪的人员。

对这些因疫情影响滞留而临时陷入困境甚至流浪的人员,政府的救助、关爱、帮助不能缺位。市民政局将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人员。发现以后,要及时安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并做好环境消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将及时转运收治。对核酸检测阴性人员,针对其不同情况及需求做好分流处置。

其中,对本市户籍或有居所的人员,帮助其返回居住地;对符合离沪条件且要求返乡的,资助其返回家乡;对有意愿在沪务工人员,帮助其联系相关适合的岗位;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其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于其他特殊情形一时无法分流的,由属地落实临时安置点,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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