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遇到过这种事吗?性骚扰。”
在看到“著名编剧史航被指控性骚扰”之后,哆哆犹豫了很久,把这个问题连同新闻链接一起抛进了微信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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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还聊得热火朝天的群,突然沉默了。
“遇到过啊,就在我刚离职的那家公司。”半小时后,第一个人回应了哆哆的问题。
“我好像也有过,但不知道算不算性骚扰。”
……
哆哆发现,群里10位30岁以下的年轻人,4男6女,有7个人都曾在不同时期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性骚扰,发生概率之高,令她感到意外。
小群体间的感知并非特例。早在十几年前,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调查数据就证实了性骚扰的“高发”。
2000年、2006年、2010年,该研究所曾三次在全国总人口随机抽样调查性骚扰概况,结果显示:每次调查的过去一年内,都有三成左右的男性、女性受访者认为自己“可能被性骚扰”。
距史航事件当事人小默再次公开发声已过去6天,此前据媒体报道,通过各种途径“控诉”史航的疑似受害者已增至26人,以往与史航合作的平台也纷纷与他“割席”。这位靠“有才华”的正面形象吸金的文化人,恐怕饭碗要被砸掉了。
据了解,史航曾于2日再次回应有关“指控”,称“不存在性骚扰”,并称自己从未违背女性意愿亦从未利用过所谓的强权地位侵犯任何人。
“史航是公众人物,曝光能让他付出代价,我们普通人又该怎么办呢?”哆哆说,她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性骚扰事件,那些隐匿在公众视野之外的“史航们”,更加有恃无恐。
我被性骚扰了吗?
哆哆的朋友小阮,就是那个在群里回复:“我好像也有过”的女孩。
小阮今年26岁,个子挺高,留着利落的短发,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只穿男装,是个“假小子”。按她的话来说,“上公共厕所经常会被阿姨们轰出来。”
和看起来比较柔弱的女孩子相比,小阮觉得自己有一副“不会被欺负”的外表,“男的不会对我有任何非分之想。”
那件事发生在2020年。小阮刚到上海一家公司工作,性格开朗的她很快和同事们熟络起来,一起吃饭,一起买咖啡,有时还会和男同事一起去天台上抽烟。
有天,小阮加班到晚上十点多,办公室只剩她和另外一位男同事。工作到收尾阶段,这位平时和她关系还不错的男同事问:“好闷,要不要出去吃夜宵?我请你。”
小阮说:“不了,我最近健身。”
男同事笑了笑,紧跟着说了一个黄色笑话,带器官的那种。
小阮愣了一下,随后表情非常严肃地说:“你要死是吧?”
这样“没好脸”的回应,只换来了对方的一声傻笑。之后,黄色笑话还是存在,有时出现在两人的微信聊天当中,有时出现在其他同事面前,甚至出现在全部门一起开会的时候。
后来,小阮试着开玩笑般地和其他同事聊起这件事,他们说:“他是把你当兄弟吧?”
“他可能也不是故意的,毕竟我太不像女的了。”小阮交叉的双手开始用力,指关节咔咔作响。
小阮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被性骚扰,但每当看到网络上类似的话题,她总会想起那个人。
他觉得好像不是什么大事
哆哆的另外一个朋友,晶晶,她说起自己的遭遇时,加上了一排“呕吐”的emoji。
2016年,在北京拥挤的公交车上,晶晶好不容易抢到了一个座位,坐在了一位中年男子旁边。
“我一直在玩手机,没注意旁边这个人。”晶晶说,过了一会儿,她感觉旁边这人动作好像有点怪怪的。
晶晶用余光瞟了一眼,那个男人正在摆弄自己的私密处,“他很谨慎,用自己的背包挡着,但我能确定他就是在那个。”
晶晶懵了,脑袋一片空白,甚至开始耳鸣。片刻,她马上站起身,挤到了公交车前面,离那个男人远远的,“我也不知道是我坐下前他就开始了,还是我来了之后他才开始的,反正我觉得车上人那么多,看到的肯定不止我一个人,但没人阻止他。”
这件事对她造成的影响,远不止当下那一刻的“恶心”。
三年后,晶晶在公交车上又遇到了一个情况:空旷的车上,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不一会儿,上来一个男人,那么多空座位,他偏偏在晶晶身边坐下了。
“我背后一阵冷汗,就怕他会对我做什么。下一站到了我就提前下车了,是真的害怕,都有心里阴影了。”晶晶说,三年前那个男人并没有针对她做什么,三年后这个男人也没对她做什么,但后劲就是这么大。
当天,晶晶和自己男朋友说了这件事。“他觉得好像不是什么大事,还觉得我反应过激了。”晶晶说,男朋友或许是为了缓解自己害怕的情绪,但她还是有些失望:“他没有过那样的处境,当然不会明白为什么我像一只惊弓之鸟。”
此后,晶晶再也没和身边人提起过这些事,直到今天。
是不是我的问题?
在发出那个链接之前,哆哆之所以犹豫了很久,是因为她害怕给朋友们留下不好的印象,也害怕会多生事端。
哆哆已婚,外型时尚美丽,是一名网络主播,她就职于北方某省会城市一家规模不大的MCN公司,每天的工作就是要直播带货或者开会选品。
她入职之后不久,就发现公司老板对她“照顾有加”。
老板比她大几岁,每天只要哆哆来公司上班,老板都会招呼她坐在他旁边,和哆哆聊天。聊天内容从来都不是工作,而是一些很奇怪的话,诸如:“你直播的时候声音真好听”“裙子真好看,显你身材”“你皮肤好白啊”……
一开始,哆哆不敢说什么,只能尴尬地笑一笑,或者转移话题。
“他怎么不开别人的玩笑,单开我的?是不是我的原因让他盯了有缝的蛋?”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几次后,哆哆开始自我怀疑,从那以后,除非有直播任务,她上班都不再打扮自己,也不再和同事多聊天,她宁愿被扣钱也要故意迟到,因为打卡机在老板办公室。
在情人节、520这样的日子,哆哆还会收到老板发来的红包、转账,金额不小,她从来没收过,也不做回复。
可是,那些奇怪的话并没有停止,甚至进一步升级。
直到有一天,老板当着同事们的面说:“你别要你老公了,来跟我过吧。”
哆哆实在受不了了,怼了回去:“少说这种话,我结婚了,咱俩只是工作关系。”
“我开玩笑的呀。”
“别开了,这不好笑。”
哆哆说,她只能忍着,因为她所在的城市这样的公司并不多,做其他的工作又要从头开始,辞职的成本太高。
“他不尊重我,可能在他的认知里,主播就应该开的起玩笑,凭什么呢!我只是来上班的!”哆哆语速急起来,涨红了脸。
报警?好像他也没做什么。向同事求助?同事们都能看出来,但从没有一个人为她说话。上法庭告他?那还不如辞职。面对这种没有尽头的骚扰,难道只能委屈自己吗?
无论是史航事件,还是“哆哆和她朋友们”的遭遇中,有三个问题需要我们审慎思考和讨论:
到底什么才是性骚扰?被性骚扰该怎么办?如何面对性骚扰当事人?
在大众看来,“咸猪手”是性骚扰,这一点往往可以达成共识,但对于另外一些情况,诸如讲黄色笑话等是否属于性骚扰,看法却不尽相同。
那么问题就在于,以谁的感受来界定呢?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楠告诉潮新闻,2021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已经明确指出“违背他人意愿”这一关键元素,也就是说,性骚扰,要以受害人感受来界定。“在法律层面,性骚扰的界定主要看当事人自己是否能接受,以及是否明确表达过拒绝。”王楠说,这是界定“违背他人意愿”的两个重要衡量标准,“当然,沉默与不配合,也是一种拒绝。”
至于“言语调情”算不算性骚扰,《民法典》也做出了规定:“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都在性骚扰的范围当中。
“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只有极少数人会采取诉讼的方式,通常向用人单位举报或者调解的方式比较多。”王楠律师说,这其中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谁主张谁举证。因为性骚扰事件的隐蔽性,当事人很难获取确凿的证据。其次,是当事人对“污名化”的担忧,使得他们通常会选择忍气吞声。
王楠强调,《民法典》特别点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在性骚扰事件中应负的责任,因此在遇到职场性骚扰时,一定要保留证据,勇敢地向相关单位或机构举报求助。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它能对责任进行规定,却无法约束社会观念带给当事人的“二次暴力”。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潘绥铭曾在署名文章中这样写道:
我们反对性骚扰,不仅仅是“反对恶”,同时也必须是“建设善”。大家也应该讨论清楚:“不性骚扰”的理想境界究竟是什么样的?是亲如家人,还是陌如路人,还是看人下菜碟?只有搞清楚这个之后,才能谈得到支持或者反对。
(文中哆哆和她的朋友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