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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刘宜欣 王泽群

5月27日,大象新闻记者获悉,曾引发广泛热议的“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已经刑满释放。

闫爱民表示,闫啸天在27日凌晨4点左右,从河南省第二监狱回到家中。“我感觉孩子特别累,今天让他好好休息休息。”闫爱民说。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2014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在家乡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时,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个鸟窝,共计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外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2015年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同年新乡市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维持了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2017)豫邢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闫啸天服刑期间受到过多次表扬,曾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三次获减刑,分别为6个月、6个月、8个月,共计1年8个月。

闫爱民告诉大象新闻记者,5月11日,他和妻子最后一次去监狱探视了儿子。八年多过去,夫妻俩感觉儿子比“以前沉稳了很多”。闫爱民说,和大多数村民一样,以前没想到“掏鸟”也会触犯法律,“该付的代价已经付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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