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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青岛银保监网站公示的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显示,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因收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手续费,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四条,被警告并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月3日。同时,聂丽娟对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收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手续费一案承担责任,被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企查查显示,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徐慧,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2747207771Q,企业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2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诚信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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