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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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赵先生向本报反映,2015年至2019年间,他通过电话销售人员的推销,从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处购买了6份保险,其中5份保险一直不间断续费,期间保费支出共计约128000元。在推销过程中,电销员向赵先生承诺“保险费用在急用钱时可以随时取出”“保险最终可返本且有收益”等,但直至今年2月份,赵先生才得知,电销员给出的承诺并不属实,也无法兑现,“我认为这涉嫌虚假销售、规避合同内容”。最终,经过多方交涉,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为赵先生退保、退款。
消费者:买保险遭遇虚假销售等问题
消费者购买保险本是想拥有一份安心和保障,但市民赵先生在购买保险时却遇到了烦心事。“在4年的时间中,我通过电话销售人员的推销,在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买了6份保险,近期才知道电销员在电话中的宣传内容并不属实。”
近日,市民赵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购买保险时遭遇了虚假销售等问题。“2015年,我接到了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的电销员王某的电话,她向我推销意外险这一产品,并称‘既能储蓄也能获得保障’‘急用钱时候可以随时取出’‘交10年等15年返收益和本金’等,我当时年轻,不清楚保险的相关情况,也没有细看合同内容,便进行了购买。”赵先生表示,在随后4年间,他接连接到电销员李某、庄某等的推销电话,均以“急用钱可以随时取出”“能返本金和收益”等作为承诺,引导赵先生购买了多份保险。
今年2月,因急需用钱,赵先生便向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提出要将保险中的钱取出,但却被告知无法操作,只能办理利息为5%的保单贷款。经过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向朋友寻求帮助后,赵先生才发现电销员当初给出的承诺实际上都无法兑现,“电销员称保险可以返本并带有收益,但实际上我购买的6份保险均只能返本。此外,电销员声称‘保险交满10年,15年后可返还本金’的情况也是与合同不符的,合同中写的是保险交满10年,30年后才能返本。”
多方交涉:北大方正已退保退款
此外,赵先生表示,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的电销员不仅误导消费,在面临保险回访时,电销员会提前告诉他应如何回答“有”或“没有”之类的话进行应付。“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涉嫌虚假销售、诱导购买,用保险专业名词误导我,销售环节管理不规范,我要求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给我全额退保。”赵先生说。
在发现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涉嫌虚假销售、诱导购买的问题后,2月份时赵先生与曾经向他推销的电销员王某取得了联系,赵先生说,当时王某表示自己早已从公司离职,并称推销保险时都是按照“销售话术”进行描述,保险的实际情况她也并不完全清楚。
3月15日,记者拨打了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并就赵先生的问题进行咨询,客服人员表示会将问题记录下来并转接给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3月17日,赵先生表示已经与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协调完毕,对方承诺将在3月22日前办理全额退款。截至3月21日17时,记者仍未收到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回复电话。赵先生表示,21日16时多已收到北大方正人寿青岛分公司的退款。
相关部门:防范保险销售误导,明明白白消费
某些保险销售人员为提高销售业绩,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套路营销、诱导消费、强制搭售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就销售人员诱导消费、规避合同内容等问题,记者拨打了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需及时办理退保,同时可向对方公司所在地的银保监局进行投诉,并保留好电话录音、保险合同等相关证据。
就此类问题,贵州银保监局在3月17日发布《关于防范保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谨防销售误导风险,认真甄别营销宣传的陷阱和套路,明明白白消费。一是要看清保险合同,认真了解拟购买保险产品的承保机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保费金额、缴费方式、缴费年限、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条件等,选择适合自己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保险产品;二是要理性对待营销,消费者通过电话销售、网络等方式投保时,应仔细了解清楚保险产品类型,重视保险保障功能;三是要重视保险回访,回访是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本人投保并知悉合同主要内容的制度安排。建议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回答保险公司回访问题,勿随意回答“是”“知道”“清楚”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用好犹豫期。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合同一般会约定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消费者要充分用好犹豫期,冷静思考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符合需求,如需退保尽量在犹豫期内退保,避免产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