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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近日,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处罚结果公示,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自去年被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2万元之后,这家企业在短短三个月之内再次被罚。
青城住建罚〔2022〕3112号处罚决定书显示,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联东U谷青岛流亭生态制造港项目一期工程涉嫌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轻微】“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现场存在8项(含)以下一般事故隐患或者2项(含)以内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标准为:“处以1万元罚款”。执法部门最终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
去年底,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西住建行决字(2022)第07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3日在施工乐好国际城项目时,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罚款。
荣泰建设集团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5.8亿元,法定代表人:薛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拥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多次被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参建的“山东省青岛第九中学(青岛外语学校)新建工程一期项目”获得“2016~2017年度鲁班奖”,所建项目连续多年获“泰山杯”、“青岛杯”、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奖等省、市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