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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4月20日讯(记者 赵宝辉)“入职前承诺基本工资是7000元,怎么被辞退后变成了3000元?”3月13日,市民王先生入职点惠心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惠心公司”)从事直播运营工作。然而工作一个月后,自己被公司辞退了,同时辞退通知内容显示,自己的基本工资仅有3000元。看着相差4000元的工资,王先生心生不满,多次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讨要说法,但双方就此事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如今,他已提起劳动仲裁。
年初,王先生看到点惠心公司发布了招聘信息,于是投送了简历。很快,这家公司的招聘主管通知王先生面试。面试过后,王先生被通知入职公司任职直播运营岗位,并承诺每月工资底薪为7000元,并且额外会有3000元的绩效提成。
王先生考虑后在3月13日入职。15天后,他与其他五名同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新人培训,并签署了劳动合同。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一个月后自己被辞退了。“4月13日,我接到的辞退通知,说我的工作状态不符合岗位要求。”王先生透露,实际上自己真正被辞退的原因,是他所参与的项目搬到了距离公司总部50公里外的地方,自己不想过去才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然而事情远远没有结束。辞退通知显示,王先生每个月的工资变成了3000元。“我实在想不明白他们实际发放的金额为何跟承诺的相差这么多。”他表示,当初签署劳动合同时,薪资待遇的条款为空白,且签完后,两份合同均被工作人员拿了回去,自己并未留存。
信网听取了王先生提供的他与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刘经理的通话录音,对方也表示无责底薪为7000元。
针对王先生的遭遇,该司相关负责人张经理说,“之所以辞退是因为这名员工存在工作经历造假的问题。另外,我们是有考核任务的,但这名员工在试用期内没有达到考核标准。”至于公司所承诺的底薪数额以及工作经历是如何造假,张经理未正面答复,仅表示,”这个人是基础员工,是人事那边直接对接的。”
由于双方就此事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如今王先生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中没有载明具体工资,那王先生的工资应当按照怎样的标准发放?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郭铁钧律师介绍,“或许很多人认为,像是通过语音通话以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这不属于书面约定,但民法典已经明确,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郭律师表示,尽管如今很多劳动者已经有了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但还需要注意合同中具体条款的约定。“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建议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初就要约定清楚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