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7日讯(首席记者 杜杲燃)“我在搬桌子的过程中受了伤,导致左脚骨折,公司不认可我是他们员工,一分钱治疗费用也没出。”近日,青岛的吴先生反映,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而勤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勤好物业)没出一分钱治疗费用,且不认可他是公司员工。对此,勤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以“不方便回应”为由未予置评。目前,吴先生已经向崂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仲裁。

受伤骨折公司没出医疗费

吴先生是勤好物业的电梯员,负责在公司承接的医院操作电梯。3月15日,刚进公司上班的吴先生在工作中受了伤,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后续问题至今未能圆满解决。

“我在搬桌子的过程中砸伤了左脚。”吴先生告诉信网,桌子是实木的,非常重,需要四至六人才能搬动。砸到脚上的力道也很大,但当时他除了感觉到疼痛之外,并没在意。“当时还能行走,喷了点药就没当回事。”

3月17日,吴先生发觉不对劲,受伤的位置浮肿,而且越来越疼。“没法正常行走了。”这时,吴先生才对伤情重视了起来,到医院检查以后,得出的结果是左脚骨折。于是吴先生只能住院进行治疗。

“我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应该是工伤。”吴先生说,自从他受伤以后,勤好物业只是派人到医院看过他一次,治疗费用却从未过问,“费用一共6万元左右。”由于无法承担高额的住院费用,吴先生现在已经出院了,在家休养。

勤好物业“班长”称不方便回应

就治疗费用问题,吴先生一直没有放弃找勤好物业,但勤好物业的回应却让他寒心。“公司那边不承认我是他们的员工。”吴先生告诉信网,因为他刚到勤好物业工作,公司以他正在试用期,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认为他不是公司员工,不予承担受伤期间的治疗费用。并且,吴先生还称,在双方就治疗费用问题争议的过程中,勤好物业的主管还对他进行过推搡。“当时在医院里对我进行了推搡,还打了我两下,这个事情我也报警了,但由于是在监控盲区,就不了了之了。”

对于勤好物业的态度,吴先生坚决不认可,他认为自己是在给公司工作期间受伤,治疗费用理应由勤好物业承担。“但是现在我也联系不上公司了,只有我班长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为此,吴先生已经向崂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仲裁。“5月23日开庭,现在主要是先仲裁我是不是公司员工。”

对于吴先生的受伤,勤好物业又是何种态度呢?信网通过吴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勤好物业的这名“班长”,不过,她对于此事并未置评,只称“不方便回应”,在追问其是否可以提供方便回应此事的人员联系方式时,这名“班长”也并未提供。

劳动仲裁部门:建议等待仲裁结果

“这种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崂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公司否认的情况下,本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仲裁部门根据证据才能作出判断。

该工作人员表示:“劳动合同、工资卡、工作证、工装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据了解,吴先生曾委托律师调取了他工作的监控录像并进行了提交,这也是一种证据。但该工作人员并不清楚吴先生的案件详情,目前不能妄下论断,既然现在案子已经受理,并且开庭时间也已经确定,她建议耐心等待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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