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通知》强调,各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和试点地区银保监局报送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报告。
什么是商业养老金业务?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也就是说,只有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参与这一业务试点,允许参与个人养老业务的银行、公募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不在经营范围内。
商业养老金业务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商业养老金业务账户与产品相结合。为个人建立信息管理账户,提供不同期限、风险、流动性等特征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满足客户稳健投资、风险保障、退休领取等养老需求。
二、商业养老金业务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资金长期投资和个人不同年龄阶段流动性的双重需要。
三、产品设计以积累养老金为主要功能,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并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伤害等附加风险保障。
四、提供定额分期、定期分期、长期(终身)年金化领取等多种领取安排。提供包括收支测算、需求分析、资产配置等养老规划服务,协助客户管理好生命周期内的养老风险。
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哪些区别?
商业养老金定位于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创新性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具有支持和补充的作用。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首先,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养老保险制度。
商业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规划顾问、产品购买、长期领取等一站式服务。
税收优惠方面,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参与商业养老金业务,不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参与人群方面,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年满18周岁的个人可与养老保险公司签订商业养老金业务相关合同,通过商业养老金账户长期积累养老金。
养老金投资方向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
谁参与试点?
根据银保监会要求,拟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参与试点的首批公司为四家养老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试点内容包含三大方面,一是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提供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
二是探索利用多渠道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更广泛地覆盖和触达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个人提供交费支持。
三是探索建立与商业养老金业务特点相适应的销售长期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投资管理机制等,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审慎投资,开展养老资金长周期管理。
为什么是养老保险公司?
养老保险公司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唯一一种名称中带有养老字样的专业型保险机构,在发展养老金融方面具有多年的客户服务和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
目前,我国共有10家养老保险公司,分别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入围首批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机构有4家,分别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银保监会称,四家参与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在资本实力、业务渠道、经营管理等方面各有特点,由其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有利于发挥养老保险公司在养老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专长,以及长期参与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所积累的丰富经验,进一步深化养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金融发展路径。
作为首批参与机构之一,中国人寿方面称,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集中优势资源紧锣密鼓地推进产品开发等相关工作,开发了养老规划服务系统。公司根据商业养老金产品“资金长期性、收益安全性、领取约束性”的基本定位,探索开发系列产品,兼顾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风险偏好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实现覆盖至退休的养老资金生命周期管理。
国民养老保险方面表示,本次试点的商业养老金业务,将为客户提供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商业养老金具有操作便捷、运作透明、选择多样等特点,兼具普惠性、平衡性、长期性等突出优势;与此同时,商业养老金还将配套养老规划服务,帮助客户提前做好安全稳妥的长期养老资产配置。
记者了解到,国民养老保险已经在产品、系统、投资、运营、客服、人员和制度准备等方面做了充分筹备,将在第一时间备案商业养老金产品,同时,国民养老保险还将发挥股东优势,积极和各股东银行沟通业务销售合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的资金管理和风险保障服务。
关于个人养老金
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在先行城市(地区)实施。
《通知》明确,先行城市(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按照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个人意愿购买相关金融产品。群众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金融行业平台查询参与个人养老金的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名单。目前,银保监会公布的首批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23家商业银行中,完成对接测试的商业银行名单已公布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群众可通过该平台和电子社保卡等渠道查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实时更新相关名单。
同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进行了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有关同志参会。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的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显示,共有23家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入选。
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
理财公司包括: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
如何选择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
在一系列个人养老金相关细则落地之际,各类可投资产品也蓄势待发。
11月18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包含129只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涉及华夏基金、南方基金等40家基金公司。11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披露了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中国人寿、太平人寿等6家公司7款产品入选。不过,目前银行和理财公司首批产品还未公布。
记者注意到,129只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在-12.45%至13.03%之间,7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稳健型账户2021年年化结算利率均在4%—6%之间,进取型账户结算利率则在5%—6.1%之间。而试点银行推出的养老储蓄产品利率大致在4%左右,此前发行的49只养老理财产品,有超过20款产品的最新净值高于1.01元。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此前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2021-2022》显示,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是公众进行养老财富储备的主流方式,对于其他风险相对较高却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养老金融产品(如股票、基金、信托等)配置意向相对有限。即便通过税收优惠方式激励,调查对象仍然更加偏向于银行理财、银行储蓄这类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产品。
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看来,金融机构承担着为百姓“养老钱”保值增值的任务,产品收益率是关乎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的重要因素。投资策略成熟、投资风格稳健且投资收益具备竞争优势的产品将受到更多参加人的青睐。
专家建议,上述四类产品各有利弊,参加人可以通过对流动性风险、长寿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的不同搭配来实现个人养老金资产的稳健增长。
关于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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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报业·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经济观察报、深圳商报、第一财经、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中国消费者报、中国证券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