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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现如今,个人财产已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现金、存款、房产、车辆,手机号等虚拟财产也逐步纳入个人财产的范畴。近日,胶州法院成功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一手机靓号使用权,本次拍卖共吸引3046人围观,经过43次竞拍,伴随着一声“成交”,该靓号成交价格定格在10.31万元,超出起拍价6.65万元,溢价率高达181%。本次拍卖是该法院成功拍卖虚拟财产的又一次典型经验。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系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徐某向孙某购买房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因房屋处于查封状态,双方约定由徐某先行支付购房款,孙某办理房屋解封手续。殊不知孙某在收到购房款后挪作他用,徐某无奈提起诉讼。诉讼中双方在本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意见,孙某承诺返还徐某购房款。然而,孙某并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徐某遂向胶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胶州法院执行干警依照法定程序向孙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孙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后经办案法官协调,孙某同意法院拍卖该房屋。然而,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大部分用于解除房屋抵押权,徐某的债权并未得以全部实现。拍卖结束后,孙某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不履行剩余款项的还款义务。经过承办法官线上、线下多轮调查,均未发现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在与孙某多次沟通无果后,结合之前的办案经验,承办法官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孙某尾号“6789”的手机号码。根据之前的办案经验,该手机号码的号段作为中国最早的一批手机号码,距今已有20年左右的时间,具有一定收藏价值。承办法官遂向某通信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孙某名下的手机靓号。为顺利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查封后的一个多月内,完成了对该“手机靓号”的价值评估、上网拍卖等法定程序,并最终以36600元起拍,成交价10.31万元成功拍卖了该手机靓号。

承办法官表示,“手机靓号”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因其稀缺性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胶州法院之前已经有成功拍卖出的经验,本次拍卖依托大数据技术服务,又是高溢价拍出,充分说明在执行过程中,要有更加开放的执行思维、更加多元化的执行手段,才能最大限度彰显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胶州法院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司法拍卖促进标的物的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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