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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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运行有关工作确保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民生保障不受影响的通知》,在全力保障企业生产、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等多方面出台各项举措,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首季良好开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鼓励快递业不停工,给一线人员补贴

鼓励市外员工留青,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要广泛开展慰问活动,各级群团组织、商会、协会组织要开展“送温暖”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提供必要的餐饮保障,发放防寒保暖工装及用品等。支持员工节后加快返岗复工,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提供“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持续提供快递服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邮政快递企业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企业海外抢订单,补贴国际段机票

深化“抢订单拓市场”海外系列商务活动,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加展会抢订单,对企业参展费用予以资助。加大RCEP交流合作支持,引导外经贸企业赴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重要商务活动,对相关企业商务人员国际段机票予以补助。

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强化水电气热保障,各地与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生产不断档、随时可开工。

帮助企业减负降本,继续缓缴保险费

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职工医疗保险降费政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按照8%执行。

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

开展惠民促销,发放2000万元消费券

春节期间发放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重点投放零售、餐饮、家电等行业,激发消费意愿,回暖消费市场。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

允许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企业在指定时间段依法依规开展临时外摆。允许住宿餐饮企业利用自有场地依法依规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必要时可依法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悬挂、张贴宣传品。

健全完善市、区(市)两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预案,及时高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市场波动,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精心组织春节期间的蔬菜储备及市场投放工作,确保满足节日需求和应急调用需求。

保障项目建设,提速手续办理

全面摸排拟新开工的省、市重点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能评、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需求,建立台账、列明节点、压实责任、跟踪督办。协调各环节审批进程,利用“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等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发挥“数字青岛”建设成效,在线办理各项手续,做到“空间无限制、假期不停歇、服务无断档”,为项目尽早开工提供有力支撑,争取一季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在建率超过70%。

对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给予适当激励。其中,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春节期间不停工、日均施工人员100人以上、一季度完成投资排名全市前50位的结转续建重点项目,分档给予施工单位资金奖励(前20位奖励20万元、第21—50位奖励10万元);对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按计划或提前实现新开工并纳统的重点项目,给予项目业主单位资金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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