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为吃自助餐回本被行拘是什么情况?

近日,金华永康。两名女子为了在自助餐厅吃回本,除在餐厅就餐外,还偷偷将餐厅内的食材,牛蛙、毛肚、鸭肠等偷偷打包带回家,总价值约400元,老板发现后立即报警。民警经过调查很快锁定了两名嫌疑人。据了解,两人因觉得自助餐厅定价有点高,自己吃不回本,就想再拿点菜回家烫着吃。目前,两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自助餐打包算偷吗?

不违法,但违反了提供自助餐的单位的规定。自助餐,是目前国际上所通行的一种非正式的西式宴会,在大型的商务活动中尤为多见。它的具体作法是,不预备正餐,而由就餐者随意在用餐时自行选择食物、饮料,然后或立或坐,自由地与他人在一起或是独自一人地用餐。自助餐并不是免费的食物,自助餐会规定多少钱一个人,在这个范围内可以随便吃

提问所涉,即为“偷偷打包”是否构成盗窃的问题,这只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无法一概而论的。

一、客观行为

通常理解就是偷偷地拿走,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

二、盗窃对象

必须是有价值的财产,且这个财物不是自己所有的。

从上述二个盗窃的条件看,自助餐的食物,原则上是能吃多少吃多少,即用你的胃可以带走任何食物,但不能用其他的方式。因此,如果该自助餐没有可以带走食物的规定,而且当事人未经食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同意,擅自带走食物的,原则上,构成盗窃。换句话,这既是一种违约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反之,如果对方同意的,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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