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市明确在次要道路临街一楼店铺门前、背街小巷等地段划定临时经营区域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共计在各区设置33处临时外摆经营路段,以及12处临时性经营场所点位,激发市场活力,升腾夜经济,助力经济发展。

激活夜间经济潜力。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的时间段外摆经营;允许在具备条件的空闲场地设立夜市摊点;适当延长夜间户外营业时间。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进行宣传叫卖、噪音扰民等行为;对于餐饮烧烤类夜市摊点,要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炉具,严格遵守餐饮油烟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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