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青岛市财政局围绕中央、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三层面”发力,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把好绩效管理第一关。
夯实“制度层”提升绩效评估规范化水平
构建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为统领、涵盖绩效管理全过程的“1+N”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搭建“办法+指南”绩效评估制度,将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向预算编制源头延伸、向支出事项预期效果拓展,预算部门出台重大支出政策、新增大额支出事项,以及在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之外申请新设专项资金的,除上级有明确要求的外,都要按照“逢出必评、逢设必评”的原则开展事前评估。
搭好“操作层”创新绩效评估方式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分类绩效评估模式。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资金管理处室担任成员的工作专班,构建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强力推动绩效评估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采取“部门自评+财政复评+专家评估”的方式,组织对2021年年底前设立期满且资金主管部门提出拟继续设立的61个市级特定目标类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采取“部门自评+财政复评”的方式,组织对2021年年底前实施期满且资金主管部门提出拟继续实施的政策4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对1个新增重大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是不断丰富、规范绩效评估内容。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重点围绕资金继续实施或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对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 资金分配原则、支出方式和支出标准是否科学”等9个方面进行评估。统一制定评估报告参考模板,作为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出具绩效评估报告的参考。将以前年度发现的项目支出执行中存在的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及预算部门整改情况,作为事前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三是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 “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成本预算管理改革试点,为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提供依据。2021年完成8个项目试点工作,金额36.12亿元,核减率12%。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共确定新财政补贴定额标准8项,涉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地铁公交运营成本等重点领域,新定标准将作为2022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标准和依据。
聚力“应用层”为预算编制提供政策依据
一是强化到期项目绩效评估应用。
组织对2021年年底前设立期满且资金主管部门提出拟继续设立的61个市级特定目标类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部门44个,金额631亿元。根据评估结果,61项资金评估后数量为56项,有54项资金予以保留、7项资金压缩整合为2项资金。如,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化发展等4个领域资金整合为市场监管事务专项资金。评估评审既有“质”的整合,又有“量”的压减,初步压减资金342.27亿元,审减率53%。
二是强化到期政策绩效评估应用。
组织对2021年4项到期政策开展绩效评估,全面梳理现有各项政策,对执行效果差的停止执行,好的予以保留或优化。如,市工信局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原包含36项政策,聚焦省八大战略和13条产业链开展评估整合,废止原有政策19项,延续4项,优化、新增21项,另有3项已纳入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政策。
三是强化新增重大政策绩效评估应用。
组织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关于促进金融资源聚集等十个方面政策”开展绩效评估,涉及资金1亿元。经评估,该项政策同意实施,制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