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包括:接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通知后,仍乘坐动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跨省回家,导致其妻子、网约车司机感染新冠肺炎的曾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在行程码被标星的情况下,为逃避检查借用他人行程码、租用目的地牌照车辆避开高速公路,自驾跨省从事有关活动,且不履行登记报备等相关义务,导致多人感染新冠肺炎,千余人被集中隔离、多个区域被封控、多处场所被管控的王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作为国际集装箱码头装卸工人,违反“闭环管理”规定,多次私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给当地工作学习、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冯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编造虚假的涉疫信息并在微信群发布,导致该消息在网络迅速扩散,造成全域群众恐慌、抢购生活物资的李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经多次提醒后仍不配合、违规外出、不采取防控措施、拒绝核酸检测的田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以及隐瞒行程、冒用他人行程卡入住酒店,带来疫情传播重大风险的李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据介绍,这些主要涉及有关人员不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妨害疫情管理秩序、造成疫情传播或导致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等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执法司法机关要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危害大小、主观认知、影响后果等具体情况,依法准确追究责任,严禁“一刀切”执法司法。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为依法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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