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新发及修订中证油气资源指数、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上证地方政府债指数系列等11条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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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中证指数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于2023年6月12日正式发布中证油气资源指数、沪深300金融指数和中证500金融指数3条指数。

其中,中证油气资源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业务涉及石油与天然气的开采、服务与设备制造、炼制加工、运输及销售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油气行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同时,中证指数公司于近日修订了中证油气产业指数。该指数覆盖油气产业开采、加工、销售以及衍生化工产品生产等全产业链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健全行业指数体系,中证指数公司将于6月12日同步发布沪深300金融指数和中证500金融指数,以期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行业分析工具。

中证指数公司将沪深300指数300只样本按行业分类标准分为11个一级行业、35个二级行业、90余个三级行业及200余个四级行业。沪深300行业指数系列分别以进入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行业的全部证券作为样本编制指数。

同样,中证指数公司将中证500指数样本按中证行业分类分为11个一级行业、35个二级行业及90余个三级行业,再以进入各一、二、三级行业的全部证券作为样本编制指数,形成中证500行业指数。

另外,为进一步提升指数可投资性,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决定修订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上证地方政府债指数系列和上证城投债指数的编制方案。

其中,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修订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可投资性筛选条件修订为“剔除过去12个月或过去3个月平均月换手率不足0.15%的证券,除非该证券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大于5000万港元”;二是新增可投资性筛选缓冲区规则,剔除过去12个月或过去3个月平均月换手率不足0.1%的原样本。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上证地方政府债指数系列(包括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上证1~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和上证3~7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临时调整规则修订为“满足条件的新发债券自上市次日起进入指数。若样本发生摘牌等事件,视情况自事件生效之日起剔除出指数”。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上证城投债指数也对两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临时调整规则修订为“满足条件的新发债券自上市次日起进入指数。若样本发生摘牌等事件,视情况自事件生效之日起剔除出指数”;二是删除“剩余期限1年以上”的样本选取条件。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将于2023年6月12日实施,上证地方政府债指数系列和上证城投债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将于2023年6月2日实施。

此外,中证指数公司近期推出了中证算力基础设施主题指数,聚焦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关键基础设施。截至2023年4月,中证指数公司共发布70余条数字经济相关指数,跟踪规模超过1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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