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河北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6项政策措施,发挥金融赋能作用。

《若干措施》明确,持续扩大信贷投放,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资金,优先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对符合条件、预期发展良好的旅行社、旅游演艺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文旅企业主动让利;制定金融支持重点文旅企业和项目推荐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文旅企业和项目的支持;设立文旅专项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开展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融资业务,对文化科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等金融业务,开发和推广“云税贷”“善营贷”“e抵快贷”“美丽家园建设贷”“县域旅游景区收益权贷款”等系列信贷产品,提高文旅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围绕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组织有条件的市、县常态化储备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增加储备数量,提高储备质量,并按要求做好筛选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等。

《若干措施》还提出,搭建线上金融服务平台、设立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加大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建立文旅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畅通银企对接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文旅金融服务激励机制等。(任英文 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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