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社局编写发布了《天津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岗位评价篇)》(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提出了4种岗位评价办法为技能人才判定价值与薪酬,以引导企业对一线操作岗位的薪酬待遇进行合理调整,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促进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指引》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普遍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加强了绩效与薪酬管理,固定薪酬占比逐步降低,浮动薪酬占比有所升高。以往体现岗位价值的固定工资不再占大头,似乎岗位评价的作用正在下降,甚至有的企业已经不再进行岗位评价,而是直接采用人力资源市场询价的方法,“随行就市”确定岗位薪酬水平。
天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中的大部分职工、特别是从事实际操作的技能工人,其工作内容和岗位特点,决定其薪酬组成仍要以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为主,以更好地反映岗位劳动价值。“不能片面追逐绩效指标,进而忽视一线操作岗位的实际付出。”
为此,天津市人社局总结归纳出4种岗位评价办法供企业参考使用。主要包括:排序法,即根据岗位的价值和贡献,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排列;分类法,即事先设定一套岗位等级标准,将待评价岗位与该标准进行比较并纳入相应等级中;比较法,即根据事先确定的关键岗位和本企业关注的薪酬因素,经过比较和调整后,形成薪酬排序表,之后计算出每个待评价岗位在各项薪酬因素中的实际报酬;评分法,即将岗位应达到的标准要求进行分解,按照各个标准对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赋予相应的权重,并按照结构化量表对每个岗位进行评估。
在岗位评价方面,天津杰士电池有限公司针对制造现场从事关键岗位的员工推出工人技师评定方案,将工人技师分为8个等级,1级技师没有津贴,4级技师的月津贴为400元,而8级技师的月津贴高达1200元,与班组长的职务津贴相当。
“技师评定制度出台后,工人们主动学技术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更多的人向关键岗位努力靠拢。借助新制度不断释放能量,工厂的产量也有了大幅提升。”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周兴认为,提高基本工资比重主要是可以提升职工收入稳定性。岗位评价是进行基本薪酬定薪的必要步骤,按照岗位对于企业的重要性确定基本薪酬,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公平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力。(张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