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骚扰女性立案标准

骚扰女性立案标准为:

行为人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一旦骚扰妇女罪立案达成嫌疑人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说没有经过当事人的意愿,给他人发送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一般情况下会除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并处与5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追诉时效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

《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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