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善心,都应该被善待;每一份关切,都值得被回应。4月10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启动首届“天津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
首届“天津慈善奖”设置慈善行为楷模奖、优秀慈善项目奖、优秀慈善组织奖、爱心捐赠奖4类奖项共计100个,每个奖项为25个。评选表彰对象重点推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市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参评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由所在单位依照程序初评,公示无异议后申报,经推荐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评审;在“天津慈善奖”获奖名单中,按“中华慈善奖”评选奖项和标准,推荐不超过14个名额参加民政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天津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