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2年河北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工作方案》,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为抓手,规范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评选,健全示范家庭农场监测机制,持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到2022年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增加150家以上,达到1700家左右,全省家庭农场总量突破6.5万家。

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部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做好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落实各地有关返乡入乡创业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有创业愿望和能力、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激活农场发展活力。完善家庭农场培训机制,省级依托省农广校培训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者100人,市县培训4000人以上。提升家庭农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家庭农场及其产品纳入省级农产品监测追溯平台管理,实现电子追溯。鼓励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工作方案要求,鼓励各地按照“村搜集、乡核实、县备案”名录管理填报程序,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名录管理和服务,实现应录尽录,动态管理。开展示范创建,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继续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做好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建、梯次跟进的发展格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落实好中央和省级支持家庭农场专项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记者 郝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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