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今天发布《北京市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遵循专业人员成长规律,突出工作特点,增设会计正高级职称层级。改革后,首次职称申报工作将于今年7月启动。

据介绍,本次改革对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在国家规定的申报条件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将会计人员分为“行政事业会计”和“企业及其他会计”两类,将翻译专业人员分为“笔译”和“口译”两类,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专业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评价能力、业绩和贡献,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对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在事业单位财会管理与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参与所在行业或单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保障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对在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在企业或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财融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参与企业重组并购、内部挖潜增效、价值创造等重大活动方面的贡献。对从事笔译工作的专业人员,重点评价其翻译审稿、定稿的水平和业绩;对从事口译工作的专业人员,重点评价其承担重要活动和国际会议翻译工作的业绩和贡献。

有关人士表示,北京市将持续推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专业论文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翻译专业人员可自主选择译文译著、专业论文、翻译服务音像资料、人工智能翻译软件语法规则和翻译模型等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

据了解,多年来,会计人员职称最高只能评到副高级。本次改革增设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拓展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活力。

同时,本次改革明确,将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有突出贡献可破格申报。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翻译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据悉,北京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复查核查、社会公示等方式,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坚决抵制和打击在职称评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职称评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赖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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