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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由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商品交易所、芝商所主办的2023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开启。在当日下午举行的期货法治建设分论坛上,中国期货业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文山建议,结合期货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相关制度,有效保护期货市场交易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障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

陆文山表示,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历经三十多年发展,成绩斐然。“期货+保险”助农服务连续多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期现结合业务、基差贸易、仓单登记质押与流转业务的拓展等创新举措,深受市场欢迎和认可;经营机构差异化服务、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

“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及时制定和实施,使市场在关键时刻和关键发展阶段,取得了国家层面基础性法律制度的支持。”陆文山表示,场内市场犹如“主动脉”,场外衍生品和现货市场犹如“毛细血管”,以往场内和场外市场是割裂的,打通两个市场十分重要和必要。而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法律性质、基本定位总体相同,二者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紧密相连,共同构成统一的大市场。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市场实际出发,统筹考虑两个市场,在系统规定期货交易、结算与交割等期货市场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司法解释修改也应当统筹考虑两个市场,系统规定各项裁判标准。基于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监管全覆盖,迈向制度型开放后,强调建立事先、事中、事后的预防、规范和惩戒机制,尽力避免监管盲区和制度真空,随之落实建立负面清单制度。

陆文山表示,为夯实基础设施建设需增加以下规制:一是推进全国仓单注册登记中心系统建设,补齐市场基础设施的缺失;二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据他介绍,各国立法大多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期货投资者纠纷解决机制。目前,我国期货领域已形成包括协商、调解、投诉处理、仲裁、法院委托调解、诉讼等不同程序所构成的多元化解机制。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业协会调解职责进行了规定。我国1995年实施的仲裁法缺乏行业仲裁方面的规定,2021年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公布的《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通知》在行业仲裁的道路上已迈出重要一步,但并未突破现有仲裁法的框架。“建议结合期货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相关制度,有效保护期货市场交易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障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陆文山说。

就推进期货市场法律适用规则完善方面,陆文山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按照法律明确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进行梳理。二是与上位法相得益彰,一脉相承践行新发展格局下期货市场的定位和使命。紧紧围绕促进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主线,坚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底线,妥善处理纷争,维护好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平衡制度稳定与改革创新。既要认真总结司法审判经验,把实践中运行良好、成熟可行的制度继续保留,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又要积极回应市场的创新发展,尤其是已被期货和衍生品法吸收了的制度创新和业务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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